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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 |
96.09.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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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單位: |
勞工退休金業務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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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內容: |
一、自96年9月17日(星期一)起,勞退網路申辦作業之「提繳」、「提繳工資調整」功能(含線上及批次申報),增加“部分工時”申報欄位,並增加童工、部分工時人員身分申報月提繳工資之檢核條件。勞退批次申報檔案格式亦一併增加該欄位。 ※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(96.07.01生效) ※最新勞退批次檔案格式說明(自96.09.17開始適用) 二、申報一般勞工、童工、部分工時人員之月提繳工資說明: (一)一般勞工(年滿16歲):若非部分工時人員,月提繳工資不可低於17,280元。 (二)童工(未滿16歲):若非部分工時人員,月提繳工資不可低於12,105元。 (三)部分工時人員:依月實際工資對照月提繳工資分級表,可申報之最低月提繳工資為1,500元。 三、申報功能修改說明: (一)提繳/提繳工資調整(線上):增加“部分工時人員”勾選欄位,申報部分工時人員時,請務必勾選。若輸入之月提繳工資不符上述規定時,程式將逕自歸級為正確之月提繳工資。 (二)提繳/提繳工資調整(批次):批次申報檔案將增加“部分工時註記”欄位,自96年9月17日起須以新檔案格式申報,檔案上傳時亦將依上述規定檢核月提繳工資金額。 |